声明人:常方允、马玉銮
在法轮大法遭受迫害期间,所写的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,一律作废!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2/1213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