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黎佳容、张修安、余书琴、陈光芬、梁万霞、甘在仙、刘玉莲、周海莲、叶云琼、潘凡华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0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2/1213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