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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亚杰

    我于2006年2月5日被公安无辜绑架一日后,第二天爱人到派出所接我时,派出所让我爱人写了“保证我不在参加法轮功组织活动”的保证书。我们法轮大法本来也不存在什么组织。特此说明我爱人所写与曾经自7.20以后所代写、所说的任何东西,我都不承认、统统作废。特此声明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3/12142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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