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亚杰 我于2006年2月5日被公安无辜绑架一日后,第二天爱人到派出所接我时,派出所让我爱人写了“保证我不在参加法轮功组织活动”的保证书。我们法轮大法本来也不存在什么组织。特此说明我爱人所写与曾经自7.20以后所代写、所说的任何东西,我都不承认、统统作废。特此声明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8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