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时长英
2001年,在劳教所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写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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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3/1214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