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军(刘军伟)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做师父的一名合格弟子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3/1214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