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桂兰、刘凤進
我们在警察逼迫下,签了“不炼大法”的字,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我们跟师父走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3/1214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