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石银菊、位俊各、臧耀霞、孙灵娟、刘志合、孙广前、朱振邦、冯占起、冯少飞、桂井、王敬稠、许素锦
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大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3/1214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