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丙芳、刘昌元
在邪恶迫害下,说了“不炼”的话,以及所做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3/1214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