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龚石娣
我于2001年被邪恶迫害时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现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我要坚修大法到底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4/121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