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祥
本人对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师父和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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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4/121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