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书芬
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语和行为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4/121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