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纪烈
一切人违背我的意愿代替我所写的违背法轮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4/121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