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文
我所说过的“不参与法轮功”的话在此声明作废。加倍补偿,坚修到底,正念排除邪恶,抓紧救度世人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4/121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