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京立、李书敏、王永恒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4/121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