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旭光
我过去所做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4/121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