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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秀芳 得法后,我和我的家人受益很深。2000年5 月,我去双城给一位被邪恶打死的同修送葬。途中被非法劫持到公安局,逼迫我写“保证书”,还罚款500元,我不配合,它们就威胁押我去拘留所。它们通知了我的单位,让单位和家属代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叫我签字时,我给毁掉了。最后在给我记笔录的警察的诱骗下,我还是被迫写了。我对不起大法和师父。现在郑重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正念正行,做好大法弟子应做好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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