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连英
在江××流氓集团的高压迫害下,做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。现在郑重声明:我以前在高压迫害下所做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5/1215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