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百方、孙百顺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用实际行动弥补给大法造成不好的影响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5/1215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