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石连清
2005年8月,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声明作废。在今后的正法進程中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5/1215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