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沈秀英、荣厚珠、袁金娥、陈月娥、谢美玲、张美丽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我们一定按照师父要求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5/1215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