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巩丽华
在压力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从新回到大法中来,弥补损失,做大法弟子该做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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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5/1215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