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心怀、朱春兰
在邪恶迫害下,所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5/1215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