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珍
以前邪悟时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从新做起,坚信大法,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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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5/1215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