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阚士彩、阚士杰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5/1215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