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鑫华
2003年~2006年期间,我在监狱里受到邪恶的迫害和强化洗脑,写下了“三书”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受邪恶强迫所写的“三书”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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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6/1216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