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井生
我是1997年年末得法的。99年7.20后,迫于各种压力,在邪恶的威逼下写了“保证书”,与大法决裂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违背大法的一切作废。跟师尊回家,从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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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6/1216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