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振民
7.20以后,被邪恶非法抓去,被迫写下“悔过书”,说“不炼了”,过后心里非常后悔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写的对大法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废。跟师父走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心不动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6/1216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