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彦省
前几年单位让填了一张表是关于修炼法轮功的事,内容忘了填的什么,我现在声明:那张表作废。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6/1216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