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树美
以前因为我学法不深,被旧势力钻了空子,写了不该写的,所以我声明:所写的东西作废。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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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6/1216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