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巩新春
在恶党的强压下对师父、对大法做出了不敬的言行,深表后悔,特严正声明一律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尊敬大法,尊敬师父,按真、善、忍严格要求自己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6/1216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