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华
7.20 邪恶迫害开始后,我在邪恶的压力下写了不该写的。声明:我所写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走正正法的路,做好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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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6/1216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