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福珍
我与2006年1月24日晚和同修一起发真相材料被恶警抓住,由于学法不深正念不足被迫签了字,我很悔恨,决心弥补对大法的损失,精進实修,助师正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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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6/1216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