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国臣
2000年12月,我被当地派出所非法抓去后,在压力下不情愿的所说、所写和按的手印,一律作废。从新回到大法修炼中来,否定旧势力的安排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6/1216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