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秀芳
以前所说、所写的有违大法的一切作废。坚定的走好以后的路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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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6/1216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