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淑华
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,勇猛精進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6/1216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