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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翟庆云 自1999年7.20开始,所在单位、派出所多次找我谈话,由于怕心和对正法认识不够,谈话后本人签了字,也有代他人签的,也可能有子女代我签的。给大法造成了不好的影响,心中十分痛悔,通过不断学习师父的讲法,更深刻认识到正法的伟大意义之所在。现严正声明以前给邪恶签过的字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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