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伊素芬
在压力下,我说了对大法不敬、不利的话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7/1217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