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大平
以前写的“保证书、不炼法轮功”和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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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7/1217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