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鹿俊玲
我以前写过的“保证书”等,有违大法的话在此声明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7/1217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