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乌学珍
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过的一切违背大法原则的事作废。从现在起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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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7/1217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