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桂珍
自从99年7.20后,我在高压下曾写过保证书 “保证不再炼法轮功”,我悔恨莫及,深感对不起大法和师父,特此声明我写过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以后保证坚修大法,谁也动摇不了我的意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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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8/1217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