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吕德梅
我在劳教所期间由于被邪恶迫害,有一些言行不符合大法的要求。我严正声明:违背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8/1217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