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晶
我在高压下曾说过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尊的话。现在明网慧上郑重声明:过去我所写、所签的诋毁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,做好三件事,修炼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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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8/1217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