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丁洪
本人在被邪恶迫害期间,写过不应该写的“保证书”。现郑重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8/1217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