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玉华
99年7.20后,因学法不深,违心的在“不炼法轮功”条子上签了名。现在我严正声明签字作废。一定按老师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救度世人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8/1217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