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风兰
本人在7.20恶党迫害时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并在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8/1217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