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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如珍 我今年七十多岁了,通过修炼法轮大法我的多种疾病痊愈了。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××与中共相互利用开始迫害大法、大法弟子,当时我们联名向联合国人权组织状告江××(反人类罪、酷刑罪、群体灭绝罪),后来被查出后,在高压下被当地派出所非法罚款贰佰元人民币(不开收据)。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,不应该配合邪恶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志不移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3月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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