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立芬
在邪恶的逼迫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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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11/1225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