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单锦华
我在7.20后,在邪恶的迫害下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,特别是还替人写过所谓的“悔过书”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做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所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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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14/1227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