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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锦芬 因我发真相资料,被抓被判五年刑。在邪恶的高压下,自己的执著心不去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情,在狱中写了“保证书”等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我在狱中被迫所做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3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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